“壹号皇庭” 阅报活动流程建议
教学对象:中一、中二
教学资源:参考《读报教育教学手册—报纸要你好看!》中二第六课《壹号皇庭》的
教学构想
新闻来源:《逗号》第8期
新闻日期:22/2/2012-28/2/2012
新闻标题:《16岁少女挥刀逼母亲买iPhone》(第7页)
1)让学生根据新闻《16岁少女挥刀逼母亲买iPhone?》,演练模拟法庭的开庭程序。2)老师担任法官(掌控活动流程),依据学生的程度和性质,分配演主控官(警方代表)、辩方律师、被告、证人(姨妈)、证人(母亲)的角色、其余的学生则充当陪审团。
3)老师简述法庭开庭的程序如下:
§ 控方宣读起诉书(案情简介);
§ 主控官和辩护律师辩论,发表控方意见和辩护意见;
§ 休庭合议;
§ 法庭宣判(参考附表,可教导学生有关青少年犯罪可受到的刑罚);
§ 陪审团讨论判决结果
4)学生们分组讨论各个角色的立场、论点,并撰写台词。
5)老师巡视,适时提点学生,从各组选出一到三个代表示范开庭。
6)学生对各自的表现发表意见,老师随后讲评。
7)学生分享学习心得。
注:老师可提示同学们要怎样为自己扮演的角色设计台词
主控官:负责审问被告与证人,例如“在__________(何时)你要求母亲买新款手机给你,是不是?”“母亲不肯,你就用折刀吓母亲,说要伤害她,是不是?”“你当时在案发现场,看到什么?”“被告平时对父母的态度如何?”
辩护律师:负责为少女的行为辩护,审问被告与证人,例如“iphone 对你有这么重要吗?”“你(母亲)和被告的感情怎么样?”“被告平时想要买什么,你都会买给她,是不是?”
被告: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,学生可以自由发挥,设计为死不认错的顽劣少女,
也可设计为悔不当初的知错少女“我很生气,妈妈怎么可以拒绝我的要求,不买给
我?”“我当时太冲动了,只想要买我的iphone……”
证人:必须叙述所见到的情景,如姨妈“我当时吓坏了,怕闹出人命,赶快报警…”
母亲“我平时都很宠她,她要什么我都买给她,没想到……”
陪审团:必须在法官宣判后,表明对判决的立场,“我们一致认为判决合情合理”
“我们一致认为刑罚太重,应判被告……(建议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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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:
青少年受到的惩罚可包括其中一项:
- § 缓刑监视(COMMUNITY PROBATION):最普通的庭令,刑期在6个月到3年之间。
- § 收容所:触犯严重罪行,又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的少年罪犯,可被判进入收容所两年到三年不等。如果行为良好,少年罪犯在周末可获准回家,或是回返学校上课和工作地点工作。
- § 青年改造所(感化院):必须接受4年改造训练,法令规定他们得在改造所里度过18至36个月刑期,获释后继续受监视,直到服满刑期为止。青年改造所由监狱部门管辖,被判入改造所的青年在服刑期间不能回家。
- § 监禁:一般上,初次被控上法庭的少年罪犯很少被判坐牢,只有在收容所违反条规被送回法庭的少年罪犯,法庭才考虑这项庭令。
- § 拘留令:少年罪犯可被令进入拘留所最长6个月,这项庭令多用于在本地犯罪,释放后将被遣送回国的外国罪犯。
- § 交由他人看管:法庭可令少年在制定的时期内,交由其亲戚或合格人士看管。
- § 有条件释放:法官可谕令少年罪犯签下行为良好保证书,保证在指定期间不会再犯后,获准他有条件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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