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篇作文我等了两个多星期才收到,真是望穿秋水,颈项都变长了!
读了这则报道,我觉得艺人不应该为电视筹款做特技表演。
首先,我觉得艺人所作的特技或表演实在太危险了。艺人们必须冒着生命危险去进行这些表演,比如说,其中一个表演就是把艺人锁紧在水里面,而另一个艺人必须寻找锁匙,然后跳进水里,游到深处,为困在水里的艺人解开手上和脚上的锁头,艺人才能逃到水面,这样任务才算完成。万一无法及时把困在水里的艺人救出来的话,困在水里的艺人就会不够氧气,然后有可能失去性命。
其次,艺人们的专业是演戏或主持节目,而不是马戏团的表演者。平时艺人都很忙,天天都要拍戏,他们都很累了,但这些筹款活动还为他们加上额外的负担,使他们几乎喘不过气来,许多艺人也因此而病倒了。
我觉得在筹款活动中,请艺人表演是因为要筹得更多的款项。如果观众喜欢某一位艺人,他必然会打一通电话去支持他,也可能多打几通,用这样的方法就能吸引很多人打电话捐款了。
最后,我希望在艺人表演时,有关当局必须要为他们做最好的安全措施,这样才能减低艺人受伤的可能性。不过,艺人的表演最好不要过于危险,筹款归筹款,不要牺牲我们的演员,他们是靠演艺过活的,不是用生命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