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四月 27, 2006

报章报道:小玲


报章报道:一名31岁的女教师在17天内,前后5次殴打女佣,有一次还持刀恐吓她。女佣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报警,最后这名雇主被法官判处6周监禁。试谈谈你对这则新闻的看法。


  根据报章报道:一名31岁的女教师在17天内,前后5次殴打女佣,有一次还持刀恐吓她。女佣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报警,最后这名雇主被法官判处6周监禁。

  这件事的发生令我感到十分震惊。那么残暴的事竟然在我们的社会上发生,使我大为困惑。我觉得女佣跟雇主同样是人,这样恶劣地对待女佣是很不人道的。最吓人的是,虐待女佣的人还是个教师。那,她在学校里又怎能以身作则呢?这个情况值得我们深思。

  我想针对这宗雇主虐待女佣的事件进行分析。我认为,这名雇主会虐待女佣的原因有很多。首先,女佣和这名教师不同文、不同种,可能就被雇主视为外人,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对弱小、贫穷民族的歧视。雇主可能存有这种歧视,才会认为自己有权力要怎样对待女佣就怎样对待。一旦女佣做不好必须做的事情,这就给了雇主生气的原因,结果虐待的事情就发生了。再说,身为一名教师,她可能在工作上面对压力,回家后又要面对顽皮的孩子,还有一个外来的女佣。这些加起来,给了她很多麻烦,在重重的压力下忘了自己是签过约不能虐待女佣的,结果就造成了这一暴力事件。

  但是,从另一角度来看,女佣在这个事情的发生上也有责任。在做家务的那一方面,女佣可能满足不了雇主的要求,在雇主多次的吩咐下也听不懂必须做的事。此外,女佣或许做事太随便,不认真,结果惹雇主发怒。

  无论如何,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重演,我觉得政府应该特别留意这种虐待案件,也应该向雇主强调善待女佣的重要性。还有,更严格地处罚犯罪者,也一定会让事件的发生减少。我们新加坡人应该自我检讨,扩展我们的文化视野,更应该加强人权思想的教育工作。

  这一名女教师虐待女佣,并持刀恐吓她的事件,概括了所有这类令人心寒的案情。这种恶劣的行为对我国声誉的玷污是巨大的。我个人觉得,虽然人有种族和语言的不同、贫富的差异,但每个人的人权是平等的,彼此之间要有起码的尊重。在这个案件上,这名雇主被判处6周监禁是罪有应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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